网签就是指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网上签约。网签之后学生的报到证和档案就会被派发到和自己网签的单位,档案存满一年之后,可以办理转正定级,保存干部身份。如果不办理网签,就没有就业协议书,老师无法确定你的工作单位,报到证和档案就会被派回原户籍的人事局,(师范生被派回教育局)。档案放在学校或者派回原籍的,属于属于未就业托管,按政策是不能办理转正定级的。所以,毕业后,如果想留在原地,就不要让户口和档案被打回原籍或是自己保管,要及时和就业单位签约。如果没有网签的单位,可以到山东益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地址:济南市舜耕路217号九城尚都商务楼B座926室,联系电话:0531-82058700),托管自己的档案和党组织关系等。
毕业生网签流程:
以上已经知道网签的重要性了,那要怎么网签呢,下面是在高校毕业生信息网上做网签的流程,希望可以帮到你。
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核实情况并出具遗失证明说明,在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向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新证。其中:就业报到证正本原件遗失的,由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遗失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和就业报到证副本(即就业通知书,下同)原件,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补办;就业报到证正、副本原件一并遗失的,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持遗失情况说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补办。补发的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内须注明“遗失补发”。
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后遗失的,不再补发新证,但可向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学校核实情况后填加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印章,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毕业生如何做改派?
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做改派,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的,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档案是指人事档案,是适应我们国家人事管理的一项制度安排,是个人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它与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办理各种人事手续、工龄计算、养老等都有关系。毕业生一定要重视,妥善的处理档案。
【已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如何处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负责其档案、户口的管理,在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有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公章,即签订了正式有效的协议书,毕业生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单位所在地。就业单位是中省直单位的,只需有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不需要有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即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就业单位。
2、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已就业,但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管理。
(1)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而是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此时其档案及户口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相同。
(2)择业期内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属于灵活就业,即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只有用人单位同意录用的公章,而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批准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的管理,其档案及户口的处理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基本相同。通常情况下,毕业生的档案转寄地和户口迁移地是一致的,但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和户口迁移地并不是完全统一的,即在灵活就业时,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属于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即非生源地,而用人单位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此时,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转寄至用人单位;入学时户口迁移到学校集体户上的,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其户口迁移回生源地。
【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如何处理】
1、毕业生未就业即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办理派遣手续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规定的择业期过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要接收其人事档案,公安部门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校要按规定在择业期内进行保管。
3、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志愿将档案及户口转入其生源地以外的城市,并且与该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或就业代理协议的,可依据《人事代理协议书》或《就业代理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及户口转入该城市。
【升学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处理】 对于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其档案及户口可以做以下处理:
1、毕业生所考取的院校同意接收档案及户口的,毕业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将档案及户口转到所考取的院校; 2、升学的毕业生所考取的院校不接收毕业生的户口的,毕业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将档案转寄到所考取的高校,并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证明》将户口转回生源地。
【留学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 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学生联系本地人才市场或者其它地方落实接收户口、档案,签订协议书领取报到证,到保卫部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学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原签约单位出具书面同意公函后才能办理。已经开具报到证的,还要交回报到证。对于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后选择出国留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设立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负责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其他类似问题】
1、毕业生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档案如何处理?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2、毕业生到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档案如何处理?高校毕业生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3、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4、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5、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被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户档如何迁转?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根据当地情况,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