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5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和管理,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经我市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的服务机构。

二、检查内容

这次检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设立资质、业务开展、守法经营等;二是服务机构的服务规范情况,包括服务规程、信息公示、服务记录等;三是服务机构的建设情况,包括员工素质、企业制度、办公场所设施等;四是服务机构的信用情况,包括企业用工、纠纷处理等;五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服务收益、服务数量、信息报送等;六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行为进行排查。

三、检查方法步骤

这次检查采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9年4月24日至5月13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照《济南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评分标准》(附件1)逐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量化赋分,并填报《2018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附件2)和2018年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需报送的材料:

1评分标准、年度报告和工作总结;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营业场所有效证明等复印件;

3法人、负责人近期工作照片;

42018年度从业人员花名册》(附件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5. 办公场所照片(如管理制度、服务大厅、测评室等)。

以上材料于5月13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均报电子版发到邮箱,不需再报送书面材料。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

市及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地实际,可通过双随机的形式,按照谁管理谁检查的原则,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并对照《济南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赋分。

(三)总结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

市及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总结检查工作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要形成检查工作总结,并会同《2018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中介机构参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见附件5)620日前报市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同时分别把检查结果向同级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城乡建设等部门通报。

对检查中下达限期整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在15日内进行复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审查处理中尚无结论的,待相关部门作出处理结果后再予以复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这次双随机检查工作,将此次检查作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对照检查内容,做好本次检查工作,不得应付、走过场。

(二)加大监管服务力度。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方面要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扶持,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非法中介和各类违法行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规范经营,防止出现超范围经营、乱收费、侵犯劳动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沟通交流协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注重沟通,加强交流,及时化解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安排部署检查时,要将本区县监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同时公布。

联系人:杨磊、李绪宝

联系电话:0531-66605950

电子邮箱:jnrlzyshbzjrlzyscglc@jn.shandong.cn

 

附件:1.济南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评分标准.docx

2.2018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docx

3.2018年度从业人员花名册.docx

4.2018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结果汇总表.docx

5.中介机构参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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