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师》惊现法律漏洞!上下班途中出事故,算工伤?

发布时间:2020-01-03
最近国产剧《精英律师》热播,紧凑的剧情和靳东等人精湛的演技受到了观众们的一致好评。



而该剧一开头就闹了个工伤认定的大乌龙,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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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告诉外卖小哥,他的父亲因为是在上班路上受的伤,所以属于工伤。

在外卖小哥强调:“可他自己是骑摩托车摔的”,女主说那也算工伤,还引用了法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当小哥说到单位不觉得是工伤的时候,女主还直接建议小哥起诉。而后又建议发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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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过程虽然不到20秒,却槽点满满,法律圈里槽声一片。





《精英律师》中的工伤认定
存在哪些误区?

误区一:引用法条错误

《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年更新,目前正在实施的版本中,对于上下班的工伤是这样规定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据此,上下班的工伤认定,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处于上下班途中;
2. 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3. 非本人主要责任。

误区二:忽略工伤认定的重要因素——非本人主要责任

正因剧中用错法条,所以忽略了上下班工伤认定中最重要的一点,即“非本人主要责任”。

况且,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处于何种责任,并非员工自己或单位说了算,需要由交警部门来判定责任。

误区三:程序错误

即使公司不愿意去申请工伤,员工也有权在1年之内申请工伤,没必要一开始就建议起诉或者发律师函。
 
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常会遇到这种受到误导的员工。

员工被误导的原因很多:

自己一知半解理解错了;
咨询的人不专业,导致结论错误;
咨询的时候没有将所有情形阐述清楚,导致结论错误等等。

我们常说,协商时从来不怕不懂的员工,不懂的说清楚就行;也不怕很懂的员工,毕竟明白人说明白话,也好谈。就怕一知半解,还以为自己很懂的。更容易导致结果偏误。







遇到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的员工
该怎么办?

1)找准法律依据再沟通

员工来找用人单位聊的时候,如果已被误导,通常已经先受到他人影响,先入为主。所以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做好准备,查找相关法律依据。

这里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以用人单位的思路为主线的依据;
另一方面是找出与员工诉求相关的规定。

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员工提供他的法律依据。举个例子,之前笔者在操作一个无锡工厂拆迁的时候,有员工要求工厂除支付经济补偿之外还要支付安置费。

经查找相关规定,发现安置费只适用于国有企业。而该客户为台资企业,根本不适用支付安置费的规定。

2)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当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沟通陷入僵局的时候,双方就处于对立面,此时就急需一个专业机构站在中立的位置,做出客观评价。

很多时候,双方根据哪些法条操作,并无异议,但是双方对于法条的理解和适用则持有不同的看法。此时就需要权威第三方机构的介入。

比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或者公司常年合作的律师或者咨询顾问,社区工会、协调中心等等。

但要注意的是,此时务必要在单位人员陪同的情况下进行,先由单位阐述清楚问题,然后由相关人员进行解答。

因为让员工自己去咨询,很可能因没有阐述清楚而导致得到的答案偏离方向。话虽如此,但是工伤问题和其他问题不同,他并不是靠某个人的理解和经验就能决定的。

实践中,很多单位遇到类似的意外,通常习惯于判断它是否属于工伤。也经常有单位来咨询,某种情形是否属于工伤?

作为咨询机构,笔者只能从规定和过往经验去判断它是否属于工伤。但是具体是否属于工伤,不管单位、个人还是笔者说了都不算,只有工伤认定部门说了才算。







发生工伤后
企业要不要报工伤?

答案是肯定的。

遇到类似工伤问题,我们要做的是第一时间申报工伤。

在意外发生后,第一时间将事故的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确认下来,以免员工因为受到其他人的指导改变描述,影响认定结果。

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单位承担部分和社保承担部分,如公司未申报,后员工自己申报并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都由单位承担。





对于可能不是工伤的意外
可以不报吗?

建议还是申报工伤。

从法律上来讲:工伤由认定部门来确定,个人说了不算。就算单位认为不是工伤,仍有可能被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

从成本上来讲:对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提出,员工却有1年的时间提出 。

单位一旦错过了这1个月,后续员工自己去申报工伤,而被认定工伤的,那么,在认定之前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都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从员工的感受度来讲:单位说服员工最有利的方式,就是去申报工伤。

如后续最终认定结果不是工伤的,那么员工也能表示理解。但是如果公司一味的强调这不是工伤,不用申请,只会让员工更为抵触,而去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针对现在实践操作中,大量存在相应窗口不受理又给予回执的情况,我们建议单位在申报的时候可以带着员工或者员工家属一起去。



以单位名义去申请
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有单位认为,以单位名义申报工伤,表示单位已经认可其为工伤,所以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比较大。

事实并非如此。

工伤的认定还是相对严格的,毕竟一旦认定,出去的都是国家的钱,所以认定部门并不会因为单位去做工伤申报而影响认定结果。



那些不上等级的“微工伤”
可以不报吗?

有单位担心,一旦申报,工伤多了后续会影响工伤浮动费率,进而增加来年社保费用。

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和伤残待遇。

如单位判断后续过程中,上等级的可能性不大,可以考虑在承担医药费和相应工资后,不做申请。